常用鋼管使用溫(wen)度限制和(he)許用應力見表4-17。



①. GB/T 12771、GB/T 13793、GB/T 14980 焊(han)接(jie)鋼管的許用應力,未計入焊(han)接(jie)接(jie)頭系數(shu)。
②. 該行(xing)許用(yong)應力,僅(jin)適用(yong)于允許產(chan)生微量永久變形的元(yuan)件(jian)。
③. 使用(yong)溫度上限不宜超過粗(cu)線的界限,粗(cu)線以上的數值(zhi)僅用(yong)于(yu)特(te)殊條件或短期使用(yong)。
④. 鋼管(guan)的(de)技術要求應符合GB/T 150《壓力容器》附錄A的(de)規定。
⑤. 使用溫(wen)度下(xia)限為(wei)-20℃的(de)材料,宜在大于-20℃的(de)條件下(xia)使用,不需進行低溫(wen)韌性試(shi)驗。
注:中間溫度的許用應力,可按本表的數值用內插法求得。按照GB/T 20878-2007《不銹鋼和耐熱鋼 牌號和化學成分》,高合金鋼鋼管的鋼號有了新牌號。例如:0Cr18Ni9 新牌號為06Cr19Ni10,00Cr19Ni10 新牌號為022Cr19Ni10,0Cr17Ni12Mo2 新牌號為 06Cr17Ni12Mo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