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承重架距離應不大于滿足不銹(xiu)鋼管道剛度及撓度要求下的最大間距。
②. 在不(bu)銹鋼管道垂直段彎頭附近,或在垂直段重心以上做承重架,垂直段長時,可在下部增設導向架。
③. 在集中荷載(zai)大(da)的管道組成(cheng)件附近設(she)承重架,設(she)在彎管和大(da)直徑(jing)三通式分支(zhi)管附近。
④. 盡量(liang)使(shi)設備接口的(de)受(shou)力減小。如支架靠近接口,對接口不會產生(sheng)較大的(de)熱(re)脹(zhang)彎矩。
⑤. 支架(jia)的位置(zhi)及類(lei)型應盡(jin)量減小作用力對被生(sheng)根(gen)部件的不良影響。
⑥. 對(dui)于需要(yao)進行(xing)詳細應(ying)力計算(suan)的管(guan)道(dao),應(ying)根據應(ying)力計算(suan)結果(guo)設計管(guan)架。
⑦. 在敏感的(de)設備(bei)(泵(beng)、壓縮機(ji))附近,應設置支架,以防止(zhi)設備(bei)口承受過大的(de)管(guan)道荷載。
⑧. 往復式壓縮機的吸入或排出不銹(xiu)鋼管道以及其他有強烈振動的管道,宜單獨設置支架(支架生根于地面的管墩或管架上),以避免將振動傳遞到建筑物上。
⑨. 除振動(dong)管道外(wai),應盡可能利(li)用已(yi)有的建筑(zhu)(zhu)物、構筑(zhu)(zhu)物的梁柱作為(wei)支(zhi)架的生根點,且(qie)應考慮生根點所能承受的荷載,生根點的構造應能滿(man)足(zu)生根件的要(yao)求。
⑩. 不銹(xiu)鋼管道支吊架應設在不妨礙管道與設備連接和檢修的部位,考慮維修方便,使拆卸管段時最好不需做臨時支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