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油(you)管(guan)道選(xuan)用的(de)鋼管(guan)、管(guan)道附件(jian)的(de)材質(zhi)選(xuan)擇(ze)應根據(ju)設(she)計壓力、設(she)計溫度和所輸介質(zhi)的(de)物理性質(zhi),經技(ji)術經濟比較后確定。


  輸油管道線路用鋼管應采用管線鋼,鋼管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T 9711《石油天然氣工業 管線輸送系統用鋼管》的有關規定;輸油站內的工藝管道應優先采用管線鋼,也可采用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T 8163《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規定的鋼管。


  管道(dao)附件和其(qi)他(ta)鋼管材(cai)料應采(cai)用鎮靜鋼。采(cai)用的鋼管和鋼材(cai)應具有良(liang)好的韌性和可焊性。


  當鋼管(guan)儲存、運輸、施工的環境溫(wen)度或運行溫(wen)度低于0℃時,應(ying)對鋼管(guan)和管(guan)道附(fu)件材料提(ti)出韌性要求。


  液化石油氣管道及(ji)管道附(fu)件,應考慮低溫(wen)下的脆(cui)性斷裂和(he)運行溫(wen)度下的塑性止(zhi)裂性能。


  鋼制鍛造法蘭及其他鍛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NB/T 47008《承壓設備用碳素鋼和合金鋼鍛件》、NB/T 47009《低溫承壓設備用合金鋼鍛件》和NB/T47010《承壓設備用不銹鋼和耐熱鋼鍛件》的有關規定。



1. 鋼制管件應符(fu)合(he)下列規定(ding):


   ①. 冷(leng)彎管(guan)(guan)、熱煨彎管(guan)(guan)宜(yi)采(cai)用(yong)與直管(guan)(guan)段(duan)相同的鋼級材料(liao)制作。


   ②. 制(zhi)作(zuo)冷彎管(guan)的(de)鋼管(guan)管(guan)型宜與兩側連接的(de)直管(guan)段(duan)相同,熱(re)煨彎管(guan)不宜采用螺旋(xuan)焊縫鋼管(guan)制(zhi)作(zuo)。


   ③. 用為了達到規定的最低屈服強度而進行過冷加工(控軋、冷擴)的母管制作的熱煨彎管,其許用應力應按現行國家標準GB/T 50253《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的規定取值。


   ④. 鋼制管件的制造、檢驗、試驗、標志和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T 12459《鋼制對焊無縫管件》和國家現行標準SY/T 0609《優質鋼制對焊管件規范》、SY/T0510《鋼制對焊管件規范》和SY/T 5257《油氣輸送用感應加熱彎管》的有關規定。管件與直管段不等壁厚的焊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50253《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的規定。



2. 管(guan)道附件設計應符合(he)下列規定;


   ①. 管(guan)道附(fu)件(jian)應按(an)設(she)計(ji)內壓力(li)、設(she)計(ji)溫度和最低環境溫度選擇和設(she)計(ji),并應按(an)管(guan)道附(fu)件(jian)能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外壓、內壓、外壓與內壓之間最大壓差進行核算。


   ②. 管道附件的非金(jin)屬鑲裝件、填料、密(mi)封件,應選擇(ze)耐(nai)油、耐(nai)溫的材料。




  鋼制異徑接頭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T 150.1~150.4《壓力容器》的有關規定。無折邊異徑接頭的半錐角應小于或等于15°,異徑接頭的材質宜與所連接鋼管的材質相同或相近。


  鋼制平封頭或凸封頭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T 150.3《壓力容器 第3部分:設計》的有關規定。


  絕緣接頭、絕緣法蘭的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SY/T 0516《絕緣接頭與絕緣法蘭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公稱壓力大于5MPa,直徑大于30mm的輸油管道宜采用絕緣接頭。


  輸(shu)油管道的(de)剛(gang)度應滿足鋼管運(yun)輸(shu)、管道施工和(he)運(yun)行(xing)時的(de)要求(qiu)。鋼管的(de)外直徑(jing)與(yu)壁(bi)厚的(de)比值不宜大于100。


  輸油管(guan)道應計算(suan)由設(she)計內壓力(li)、外(wai)部載荷和溫度變(bian)化所產生的應力(li),并應使其小于管(guan)道、管(guan)道附(fu)件(jian)及(ji)所連接設(she)備的安全承(cheng)受能力(li)。



3. 管道(dao)和管道(dao)附件的(de)開(kai)孔補(bu)強應(ying)符(fu)合下列規定:


   ①. 在(zai)主(zhu)管上直接開孔焊(han)接支管,當支管外(wai)徑小于0.5倍主(zhu)管外(wai)徑時(shi),可采用補(bu)強(qiang)圈進(jin)行(xing)局部(bu)補(bu)強(qiang),也(ye)可增(zeng)加主(zhu)管和支管管壁厚度進(jin)行(xing)整(zheng)體補(bu)強(qiang)。支管和補(bu)強(qiang)圈的(de)材料,宜與主(zhu)管材料相同或相近。


   ②. 當相鄰兩支管中心線的間距小于兩支管開孔直徑之和,但大于或等于兩支管開孔直徑之和的2/3時,應進行聯合補強或加拿大主管管壁厚度。當進行聯合補強時,支管兩中心線之間的補強面積不得小于兩開孔所需總補強面積的1/2。當相鄰兩支管中心線的間距小于兩支管開孔直徑之和的2/3時,不得開孔。


   ③. 當開孔直徑小于或等于50mm時,可不補強。


   ④. 當支管外徑大(da)于(yu)(yu)或等(deng)于(yu)(yu)0.5倍主(zhu)管外徑時,應采(cai)用(yong)三通或采(cai)用(yong)全包型補強(qiang)。


   ⑤. 三通和主管開孔宜(yi)采用等面(mian)積補強。


   ⑥. 開(kai)孔邊緣(yuan)距(ju)主(zhu)管焊縫宜大(da)于(yu)主(zhu)管管壁(bi)厚的5倍(b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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