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法(fa)蘭系列標準而言:一(yi)(yi)類是以200℃作為(wei)計算(suan)基準溫度(du)(du),而壓力(li)等(deng)級按PN0.1、PN0.25、PN0.6、PN1.0、PN1.6、PN2.5、PN4.0、PN6.3、PN10.0、PN16.0、PN25.0、PN40.0等(deng)分級的(de)“歐式(shi)法(fa)蘭”。另一(yi)(yi)類則是以大約430℃(對Class 150級則是300℃)作為(wei)計算(suan)基準溫度(du)(du),而壓力(li)等(deng)級按PN2.0(Class 150)、PN5.0(Class 300)、PN6.8(Class 400)、PN10.0(Class 600)、PN15.0(Class 900)、PN25.0(Class1500)、PN42.0(Class 2500)分級的(de)“美(mei)式(shi)法(fa)蘭”。


  無論是管子還是法(fa)蘭,上述的兩個系列或兩個體系是不能相互混用的。


  常用(yong)(yong)壓力管道應用(yong)(yong)標準體系配伍見表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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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shang)述各標準(zhun)體(ti)系間(jian)的標準(zhun)配合時應注意下(xia)面一些問(wen)題。


 ①. GB法蘭與SH法蘭,兩者(zhe)引用的材料(liao)標準不盡相同。


 ②. SH標準體系中引用API閥門時,應注意兩者的溫度-壓力值的差別。尤其是碳素鋼和鉻鉬鋼材料,由于兩者應用的材料的可比性較差,往往會出現這種情況:對同一個公稱壓力等級,SH法蘭卻比同一溫度下API閥門的許用壓力值低很多,此時就應適當提高法蘭材料的強度等級,否則會造成閥門能力的浪費。


 ③. GB和SH標準(zhun)體系中,管子(zi)尺寸系列有(you)少(shao)量的差異,應用時應加(jia)以注(zhu)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