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火狀態(normalized condition)


  鋼材出廠前經正火熱處理,這種交貨狀態稱正火狀態。由于正火加熱溫度(亞共析鋼為Ac3+30~50~50℃,過共析鋼為Accm+30~50℃)比熱軋終止溫度控制嚴格,因而鋼材的組織、性能均勻。與退火狀態的鋼材相比,由于正火冷卻速度較快,鋼的組織中珠光體數量增多,珠光體層片及鋼的晶粒細化,因而有較高的綜合力學性能,并有利于改善低碳鋼的魏氏組織和過共析鋼的滲碳體網狀,可為成品的進一步熱處理做好組織準備。碳素結構鋼、合金結構鋼鋼材常采用正火狀態交貨。某些低合金高強度鋼如14MnMoVBRE、14CrMnMoVB鋼為了獲得貝氏體組織,也要求正火狀態交貨。


2. 退火(huo)狀態(annealed condition)


  為(wei)降低鋼的(de)硬(ying)度和(he)提高塑性,便于加工,或者為(wei)消除(chu)冷卻與焊接時產生(sheng)的(de)硬(ying)脆性與內(nei)應力,可將鋼材(cai)加熱到800~900℃,經過保溫(wen)后(hou)緩慢冷卻,可達到使用(yong)的(de)要求。如白口鐵在900~1100℃退火,可降低硬(ying)脆性,得到可鍛性。


  鋼(gang)材(cai)出廠前經退(tui)火熱(re)處(chu)理,這種交貨狀態(tai)(tai)稱退(tui)火狀態(tai)(tai)。退(tui)火的(de)目的(de)主要是為(wei)了消(xiao)除和改善前道(dao)(dao)工序遺留的(de)組(zu)織缺(que)陷和內應力,并為(wei)后(hou)道(dao)(dao)工序做好(hao)組(zu)織和性能(neng)上的(de)準備。


  合金結構鋼、保證淬透性合金鋼、冷鐓鋼、軸承鋼、工具鋼、汽輪機葉片用鋼,鐵素體型不銹耐熱鋼的鋼材常用退火狀態交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