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ben)標(biao)準(zhun)對(dui)應于ASMESA-213/SA-213M(2001版(ban))《鍋爐、過熱器和換熱器用無縫鐵索體和奧(ao)氏體合金鋼管子》,與ASMESA-213/SA-213M(2001版(ban))的(de)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xiao)。
本標準實施后,GB13296—1991《鍋爐、熱交(jiao)換器用不(bu)銹鋼無縫鋼管》作廢。本標準與GB13296—1991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1. 修改了(le)標準的適用范(fan)圍;
2. 修改了鋼管的尺(chi)寸、外形(xing)及重量;
3. 刪(shan)除(chu)了(le)標記示(shi)例(li)
4. 增加了部分鋼的牌號(hao),取消了牌號(hao)1Cr25Ti和0Cr26Ni5Mo2;
5. 明(ming)確(que)了鋼管的交(jiao)貨狀態;
6. 修改(gai)了力學性(xing)能(neng)和工(gong)藝(yi)性(xing)能(neng);
7. 提高了渦流探傷檢(jian)驗級別(bie);
8. 提高(gao)了(le)超聲波探傷(shang)檢(jian)驗級別;
9. 修改(gai)了組批規(gui)則要求。
本標(biao)準附(fu)錄(lu)A和附(fu)錄(lu)B為資料性(xing)附(fu)錄(lu)。本標(biao)準由(you)中國鋼(gang)鐵工業協會提出(chu)。
本標準(zhun)由(you)全國鋼(gang)標準(zhun)化技術委(wei)員會歸(gui)口(kou)。
本(ben)標準(zhun)起草單(dan)位(wei)∶四川長城特殊鋼(集(ji)團(tuan))有限公(gong)司、浙江久立集(ji)團(tuan)股(gu)份有限公(gong)司。本(ben)標準(zhun)主要起草人∶陳祥順(shun)、曹勇、趙躍鍵、蔡新強、曹志梁、宋寧秋、邵(shao)羽。
鍋爐(lu)、熱交換器用(yong)不銹鋼(gang)無縫鋼(gang)管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鍋爐、熱交換器用不銹鋼(gang)無縫鋼(gang)管的分類、代號、尺寸、外形、重量、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本標準適用于鍋爐、熱交換器用奧氏體、鐵素體無縫不銹鋼管(guan)。
二、規范性(xing)引(yin)用文件
下(xia)列(lie)文件(jian)中(zhong)的(de)(de)(de)條(tiao)款通過本(ben)(ben)標準(zhun)(zhun)(zhun)(zhun)的(de)(de)(de)引用(yong)(yong)而成(cheng)為(wei)本(ben)(ben)標準(zhun)(zhun)(zhun)(zhun)的(de)(de)(de)條(tiao)款。凡(fan)(fan)是(shi)注日(ri)(ri)期(qi)的(de)(de)(de)引用(yong)(yong)文件(jian),其(qi)隨后(hou)所有的(de)(de)(de)修改單(不包括勘(kan)誤的(de)(de)(de)內容(rong))或修訂版均不適(shi)(shi)用(yong)(yong)于本(ben)(ben)標準(zhun)(zhun)(zhun)(zhun),然(ran)而,鼓勵根(gen)據(ju)本(ben)(ben)標準(zhun)(zhun)(zhun)(zhun)達成(cheng)協議的(de)(de)(de)各(ge)方研(yan)究。是(shi)否可使用(yong)(yong)這些(xie)文件(jian)的(de)(de)(de)最(zui)新版本(ben)(ben)。凡(fan)(fan)是(shi)不注日(ri)(ri)期(qi)的(de)(de)(de)引用(yong)(yong)文件(jian),其(qi)最(zui)新版本(ben)(ben)適(shi)(shi)用(yong)(yong)于本(ben)(ben)標準(zhun)(zhun)(zhun)(zhun)。
五(wu)、尺寸(cun)、外形及重(zhong)量
5.1 外徑(jing)和壁厚(hou)
5.1.1 不銹鋼管的通常尺寸為:6mm~159mm,壁厚∶1.0mm~14mm,其尺寸規格應符合GB/T17395-1998中表3的規定。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可供應其他外徑和壁厚的不銹鋼管。
5.1.2 不銹鋼管公稱外徑和公稱壁厚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的規定。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應表1規定以外尺寸允許偏差的不銹鋼管。
5.2 長度
5.2.1 通常長度
鍋爐用不銹鋼管通常(chang)長度(du)為4000mm~12000mm。
熱交換器及其他不銹(xiu)鋼管的通常長度為3000mm~12000mm。
5.2.2 定(ding)尺長(chang)度(du)和倍尺長(chang)度(du)
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應定尺長度和倍尺長度的不銹鋼管或超長鋼管。定尺和倍尺總長度應在通常長度范圍內,全長允許偏差為+18mm。每個倍尺長度應留出切口余量5mm~10mm。
5.2.3 熱軋(擠(ji)壓、擴)鋼管的每米彎曲(qu)度應(ying)≤2.0mm/m。
5.2.4 冷拔(ba)(軋)鋼(gang)管的(de)每米(mi)彎曲度應≤1.5mm/m。
5.3 不圓(yuan)度(du)和壁厚不均
不銹鋼管的不圓度和壁厚不均應分別不超過外徑和壁厚公差的80%。
5.4 端頭外形
不銹鋼管兩端端面應與鋼管軸線垂直,切口毛刺應予清除。
5.5 重量
鋼管(guan)應按實際重(zhong)量(liang)交貨。根(gen)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xie)商也可(ke)按理(li)論重(zhong)量(liang)交貨。
六、技術(shu)要(yao)求
6.1 鋼(gang)的牌號和化學成分
6.1.1 鋼的牌號和化學成分(熔煉分析)應符合表2的規定,不銹鋼管按熔煉成分驗收。
6.1.2 成品不銹鋼管的化學成分允許偏差應符合GB/T 222的規定。
6.2 制造方(fang)法
6.2.1 鋼的冶煉方法
鋼(gang)應采(cai)用(yong)電(dian)弧爐(lu)加爐(lu)外精煉或(huo)電(dian)渣重(zhong)熔法冶(ye)煉。經(jing)供需雙方協商,也(ye)可采(cai)用(yong)其他冶(ye)煉方法制造。
6.2.2 鋼(gang)管的制造(zao)方法(fa)
不銹鋼管應采用熱軋(擠壓、擴)或冷拔(軋)無縫方法制造。
6.3 交貨狀態(tai)
6.3.1 不銹鋼管應經熱處理并酸洗交貨。鋼管的推薦熱處理制度見表3,熱處理制度應在質量證明書中注明。經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鋼管可采用表3規定以外的其他熱處理制度。
6.3.2 凡經整體磨、鏜或經保護氣氛熱處理的不銹鋼管,可不經酸洗交貨。
七、試驗方(fang)法
7.1 不銹鋼管的尺寸和外形應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逐根測量。
7.2 不銹鋼管的內外表面應在充分照明條件下逐根目視檢查。
7.3 不銹(xiu)鋼管其他檢驗項目、試驗方法和取樣數量應符合表5的規定。
八、檢(jian)驗(yan)規則
8.1 檢查(cha)和驗收(shou)
不銹鋼管的檢查和驗收由供方技術監督部門進行。
8.2 組(zu)批規則
不(bu)銹鋼管按批檢查和驗收。每批應由同一牌號、同一爐(罐)號、同一規格和同一熱處理制度(爐次)的鋼管組成。每批鋼管的數量應不超過如下規定∶
a. 外(wai)徑D≤76mm且壁(bi)厚S≤3mm,400根;
b. 其他規格,200根。
8.3 取(qu)樣數量
每批不(bu)銹(xiu)鋼管各項試驗的取樣數量應符合表5的規定。
8.4 復驗(yan)與(yu)判定規則
不銹鋼管的復驗與判定規則應符合GB/T2102的規定。
九(jiu)、包裝(zhuang)、標志和質(zhi)量(liang)證明書(shu)
不銹鋼管的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T2102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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