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設(she)備(bei)上開停工用的放(fang)空管(guan)可就地(di)向大氣排放(fang),放(fang)空管(guan)的高(gao)(gao)度應(ying)高(gao)(gao)出操作平臺2.2m以(yi)上。放(fang)空口不得(de)朝(chao)向鄰近設(she)備(bei)或(huo)有人通(tong)過的地(di)方(fang)。
②. 設備(bei)和管道上的可燃氣體(ti)安全泄壓裝置(zhi)允許向大氣排放時,應符合下列要求(qiu):
a. 排(pai)放管口不得朝向鄰近設備或有人通過的地(di)區。
b. 排放(fang)管口的(de)高度應高出以安全(quan)泄(xie)壓裝置為(wei)中(zhong)心,半(ban)徑為(wei)8m的(de)范圍內的(de)操作(zuo)平(ping)臺或建筑物頂(ding)3m以上。
③. 設備和管(guan)道上的蒸汽及其他非(fei)可燃介質安(an)全泄壓裝置向大氣排放時,應(ying)符合(he)下列要求:
a. 排放管口不(bu)得朝向鄰近設備或有人通過的地(di)區。
b. 操作壓力大于4.0MPa蒸汽(qi)管(guan)道的(de)排放管(guan)口的(de)高度應高出以(yi)(yi)安全泄(xie)壓裝置為中心,半徑為8m范圍內的(de)操作平臺或建筑物頂3m以(yi)(yi)上。
c. 操(cao)作壓力為0.6~4.0MPa蒸汽(qi)管道的排(pai)放管口的高度宜高出以安全泄壓裝置為中心(xin),半徑(jing)為4m范圍內的操(cao)作平(ping)臺或(huo)建筑物頂3m以上(shang)。
d. 操作(zuo)壓力小于0.6MPa的蒸汽及其他非可燃(ran)介(jie)質管道排(pai)放管口高度宜高出(chu)鄰近操作(zuo)平臺或建筑物頂2.2m以上(shang)。
e. 工業用水管道(dao)上的(de)放空管口宜就地朝下排放。
④. 蒸汽透平的蒸汽入口管道上游靠近閥(fa)門處宜設置分液包的放凈口。
⑤. 壓縮(suo)機吸氣管道上的最低點(dian)應設置帶(dai)閥門的放(fang)凈(jing)口。
⑥. 泵入口(kou)管道(dao)上的最低點和泵出口(kou)切斷閥(fa)后的最低點應設置帶閥(fa)門的放凈(jing)口(kou)。
⑦. 容器設(she)備上(shang)的(de)放空(kong)管除作為進料呼(hu)吸(xi)用外,應設(she)置切斷(duan)閥,閥門宜直接與設(she)備管口相(xiang)接。當只安裝一個(ge)切斷(duan)閥時(shi),其端部宜設(she)置絲堵、管帽或法蘭蓋密封。
⑧. 凡向大氣排放(fang)的(de)放(fang)空(kong)管(guan)道,宜設置低點放(fang)凈口(kou),如圖2.98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