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設備(bei)(bei)上開停工用(yong)的(de)放空管可(ke)就地(di)向大氣(qi)排放,放空管的(de)高度應(ying)高出操作(zuo)平臺2.2m以上。放空口不得朝向鄰近設備(bei)(bei)或有人通過的(de)地(di)方。


②. 設備和管(guan)道上的可燃氣體安全泄壓裝置允許向(xiang)大(da)氣排(pai)放時,應符(fu)合下列要求:


   a. 排放管口不得(de)朝(chao)向鄰近設備或有(you)人通過的地區(qu)。


   b. 排放(fang)管口(kou)的高(gao)度應(ying)高(gao)出以安全泄壓裝置(zhi)為中(zhong)心,半徑為8m的范圍內的操作(zuo)平臺或建筑物頂3m以上(shang)。


③. 設備和(he)管道上的(de)蒸汽及(ji)其他非可燃介質安全泄壓裝置向大氣排(pai)放(fang)時,應(ying)符合下列要求:


   a. 排放管口不得朝(chao)向鄰近設(she)備或有人通過的地區。


   b. 操作壓力(li)大于(yu)4.0MPa蒸汽管道(dao)的排(pai)放管口的高(gao)度應高(gao)出以安(an)全泄壓裝(zhuang)置為中心,半徑為8m范(fan)圍內的操作平臺或建筑物(wu)頂3m以上。


   c. 操作壓(ya)力為0.6~4.0MPa蒸汽管(guan)道的(de)(de)排放管(guan)口的(de)(de)高度宜高出以安(an)全泄壓(ya)裝置為中心,半(ban)徑為4m范圍內(nei)的(de)(de)操作平臺或(huo)建筑物頂3m以上。


   d. 操作(zuo)壓力小于0.6MPa的蒸(zheng)汽(qi)及其他非(fei)可燃介質管道(dao)排放管口高度宜(yi)高出鄰近操作(zuo)平(ping)臺或建筑(zhu)物頂2.2m以(yi)上(shang)。


   e. 工業(ye)用水管道上(shang)的放空管口宜就(jiu)地朝下排放。


④. 蒸汽透平的蒸汽入口管道上游靠近閥門處宜設置分液包的放凈口。


⑤. 壓縮(suo)機吸氣管道上的最(zui)低點應(ying)設(she)置帶閥門的放凈口。


⑥. 泵(beng)入口管道上的(de)(de)最低點和(he)泵(beng)出(chu)口切斷(duan)閥(fa)后(hou)的(de)(de)最低點應設置帶閥(fa)門的(de)(de)放凈口。


⑦. 容(rong)器(qi)設(she)備(bei)上(shang)的(de)放空管除作為進料呼吸用外,應設(she)置切斷閥(fa),閥(fa)門(men)宜直接(jie)與設(she)備(bei)管口相接(jie)。當只安裝一個切斷閥(fa)時(shi),其端部宜設(she)置絲堵(du)、管帽或法(fa)蘭蓋(gai)密(mi)封。


⑧. 凡向大氣排放的放空(kong)管(guan)道,宜設置低點(dian)放凈口,如圖2.98所示(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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