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廊(架)上敷設管道時(shi),管架邊緣至建筑物或其他設施的水平距離除(chu)按以下要求(qiu)外,還應(ying)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50160《石油化工(gong)(gong)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87《工(gong)(gong)業企業總平面(mian)設計規范》及GB500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管架邊緣與(yu)設施的水平(ping)距(ju)離(li)如下(xia)。
①. 至鐵路軌外(wai)側:≥3m
②. 至道路邊緣:≥1.0m;
③. 至人行道(dao)邊緣:≥0.5m
④. 至廠區圍墻中心:≥1.0m
⑤. 至有門窗的(de)建筑物外(wai)墻:≥3.0m
⑥. 至無(wu)門窗的建筑物外墻:1.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