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ban)將(jiang)溫(wen)度>350℃稱為高溫(wen)。高溫(wen)壓力管道(dao)受壓元(yuan)件的(de)(de)鋼材使(shi)用溫(wen)度,不應超過現行GB 50316《工(gong)業(ye)金屬管道(dao)設計規范》中規定的(de)(de)材料許用應力值所對(dui)應的(de)(de)溫(wen)度上限。
(2)這里主要討論含Cr元素與Mo元素的珠光體-馬氏體型高溫鋼。同奧氏體不銹鋼(gang)相比,這類鋼有如下特點:膨脹系數較小,導熱系數大,抗高溫氧化性能和抗氫腐蝕性能較好,高溫強度較高,工藝性能好,價格低等。
(3)非受壓元件(jian)的鋼(gang)材(cai)使用(yong)溫度,不應(ying)超過鋼(gang)材(cai)的極限氧(yang)化溫度。常用(yong)金(jin)屬材(cai)料(liao)的抗氧(yang)化極限溫度見(jian)表1.9.2。
(4)長期使用在高溫條件下,碳素鋼和碳錳鋼的使用溫度不應超過425℃,0.5Mo鋼不應超過468℃,ASME、ASTM標準規定碳素鋼和碳錳鋼的使用溫度不應超過427℃(800°F)。碳素鋼和碳錳鋼在高于425℃長期使用時,應注意鋼中碳化物相的石墨化傾向。因為在這種條件下,鋼中的滲碳體會發生分解,Fe3C→Fe+C(石墨),這一分解使鋼中的珠光體部分或全部消失,使材料的強度和塑性下降,沖擊韌性下降更大,鋼材明顯變脆。對于石油化工管道SH/T 3059、ASME B31.3規定了材料使用溫度上限。
(5)含鉻12%以上的鐵(tie)素體(ti)不銹鋼受壓元件,使用溫度不宜超過400℃。
(6)奧氏體不銹(xiu)鋼的使用溫度高于525℃時,鋼中含碳量不應小于0.04%,并且在固溶狀態下使用。若含碳量太低,在高溫下鋼的強度會顯著下降。因此,一般規定超低碳奧氏體不銹鋼使用溫度,304L(00Cr18Ni9(06Cr19Ni10))控制在400℃以下,316L(00Cr17Ni14Mo2)控制在450℃以下。
(7)鐵素(su)體不銹鋼受壓(ya)元(yuan)件的使用溫度高于370℃時,應考慮室溫下的材料脆性。
(8)雙相不銹(xiu)鋼(gang)的使用溫度不直高于300℃。
(9)鐵及(ji)鐵合金的使用溫度不宜高于300℃。
(10)鎳及鎳基合金的使用溫度應符合有關規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