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fu)蝕余(yu)量(有的寫為腐(fu)蝕余(yu)量、腐(fu)蝕余(yu)度)的值是(shi)按(an)工藝裝置生(sheng)產(chan)廠的經驗和實驗室的試驗數(shu)據(ju)確定。工程設計中(zhong)一般是(shi)按(an)材(cai)料(liao)在流體中(zhong)的年(nian)腐(fu)蝕速率(mm/a)乘以裝置使用年(nian)限(xian)而定(一般為8~15年(nian))。腐(fu)蝕速率與材(cai)料(liao)選(xuan)用的關(guan)系見表1.8.4。


表 4.jpg


 輸送工藝介質、蒸汽、蒸汽冷凝液和公用空氣或水系統中,碳鋼和鐵素體合金鋼的允許腐蝕余量最小為1.5mm。襯里管、奧(ao)氏體不銹鋼和非鐵基材料允許腐蝕余量最小為0mm。


 當流體腐蝕性較強時,相應在計算管壁厚度時增大管壁厚度。有時盡管只有2~5年的壽命,但由于比不銹鋼價廉,采用定期更換也是允許的。這就要進行技術經濟比較并在工程設計文件中說明,定期測量壁厚和更換管子。


 當使用(yong)不銹(xiu)鋼材(cai)料(liao)時,可在溫度不高的部分用(yong)非金(jin)屬材(cai)料(liao)或襯里材(cai)料(liao)替(ti)代不銹(xiu)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