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下屬貿易委員會7月22日在第413次會議上做出終裁:自中國大陸、印尼、中國臺灣三地進口的不銹鋼扁平材存在傾銷并對國內相關產業造成損害,建議今后五年對原產于上述三地的進口不銹鋼扁平材征收7.17-25.82%的反傾銷稅。具體稅率為:太鋼23.69%,鞍鋼25.82%,其他大陸企業24.83%;印尼青山等企業25.82%;臺灣燁聯9.47%,華新麗華7.17%,其他臺企9.07%。


 為(wei)減輕企(qi)業負擔、確保相關(guan)產品的(de)供應穩定,該貿易委員會還決定將200系(鎳含(han)量低于6%),寬度不低于2米的(de)熱軋(ya)產品,部分熱軋(ya)316、316L,部分420,部分低磷、硫、銅304L不銹鋼(gang)產品列(lie)入免稅名單,并對太鋼(gang)、鞍鋼(gang)、印尼青(qing)山、燁聯、華新麗華這五家企(qi)業僅適(shi)用價格承(cheng)諾措施(shi)。


 此后,韓國企(qi)劃財政(zheng)部長官需在(zai)反(fan)傾銷調查開始(shi)之(zhi)日(ri)(2020年(nian)(nian)9月25日(ri))起的1年(nian)(nian)內對此做(zuo)出(chu)裁(cai)定,最終(zhong)決定是(shi)否實施該反(fan)傾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