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下屬貿易委員會7月22日在第413次會議上做出終裁:自中國大陸、印尼、中國臺灣三地進口的不銹鋼扁平材存在傾銷并對國內相關產業造成損害,建議今后五年對原產于上述三地的進口不銹鋼扁平材征收7.17-25.82%的反傾銷稅。具體稅率為:太鋼23.69%,鞍鋼25.82%,其他大陸企業24.83%;印尼青山等企業25.82%;臺灣燁聯9.47%,華新麗華7.17%,其他臺企9.07%。


 為減(jian)輕企業負擔、確保(bao)相關產品的供應穩定,該貿易委員(yuan)會還決定將200系(鎳含量低于(yu)(yu)6%),寬度不低于(yu)(yu)2米的熱(re)軋產品,部分熱(re)軋316、316L,部分420,部分低磷、硫、銅(tong)304L不銹鋼(gang)產品列入免稅名單,并對太鋼(gang)、鞍鋼(gang)、印尼(ni)青(qing)山、燁聯、華新(xin)麗(li)華這(zhe)五家企業僅適用價(jia)格承諾(nuo)措施。


 此后,韓國企劃財政(zheng)部長(chang)官需在反傾銷調查開始之(zhi)日(2020年(nian)(nian)9月25日)起的1年(nian)(nian)內對此做出裁定,最(zui)終決定是否實(shi)施該反傾銷措施。